(联合早报网讯)涉及前校长和名人之后的首波嫖雏妓案昨天又一名嫖客被治罪,45岁的陈国光(包销商)判监12个星期。陈国光也是自本月高庭驳回另外两名嫖客针对刑罚的上诉后,首名遭判刑的嫖客。
联合早报魏瑜嶙报道,陈国光面对一项于2010年10月1日,在明古连街一家廉价酒店付450元与雏妓进行性交易的控状。
控方引述高庭法官朱汉德驳回上诉时的口头判决,指"法庭须发出严惩的强烈信息,以达到阻吓作用",因此促请法官判陈国光坐牢10至12个星期。辩方则以被告主动认罪为由求情希望法官轻判8至10个星期。
包括陈国光在内的多名被告于去年4月被提控,法官谢源发下判时说,被告提出的求情理由在其他人的案件下判时都已经考虑在内,而且他拖了那么才认罪,因此不觉得有足够理由轻判被告。
(联合早报网编辑:苏亚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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