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决议通过,将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柯建铭自请立法院纪律委员会调查及处理案,列入院会议程。
据中央社报道,院会上午决议通过增列讨论事项,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及台湾团结联盟党团共同提案,将柯建铭自请调查案交纪委会调查及处理,审查时应比照各常设委员会全程同步上网并录音、录影,同时给予柯建铭充分时间说明答辩;29日行政院长施政报告质询后处理。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9月6日举行记者会表示,时任法务部长的曾勇夫、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陈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长王金平关说,指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在柯建铭全民电通案获判无罪后不要上诉,让柯建铭无罪定谳;但包括王金平、柯建铭等人都否认指控。
立委行为法规定,立委不得受托对进行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游说;违反规定者,由纪委会主动调查、审议,做成处分建议后,提报院会决定。纪委会可按情节轻重,罚立委口头道歉、书面道歉、停止出席院会4次至8次或经出席院会委员2/3以上同意,可停权3个月到半年。
(联合早报网编辑:苏亚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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