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高某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一案在海宁法院今天(6日)公开宣判。
据中新网报道,去年11月,中国女大学生敏敏(化名)在乘坐三轮电瓶车时,被车夫高某抢劫并奸杀。高某,现年31岁,小学文化,在海宁市长安大学城附近做三轮车载客生意为生。曾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而"三进宫"。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一人犯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虽然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鉴于其犯罪手段残忍,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又是累犯,故依法尚不足对其从轻处罚。因此依法判处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被告人高飞被判赔偿被害人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716043.5元。
(联合早报网编辑:苏亚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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