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在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建议,在2013至14年度上调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薪酬3.15%,调整追溯至今年4月1日起生效。
星岛日报网报道,香港政府表示,司法人员薪常会制订有关薪酬调整建议时,已考虑及平衡2008年5月通过的法官与私人执业律师在职责、工作条件和工作量的比较,和司法机构招聘与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员的情况等的一篮子因素、司法独立的原则,以及司法机构的立场。
司法人员薪常会6月28日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建议在2013至14年度向法官及司法人员加薪3.15%。香港政府会就这次薪酬调整建议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批准。
(联合早报网编辑:沈茂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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