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和路政署前助理署长曾景文,涉嫌互租单位诈骗政府租金津贴案,两人早前被裁定6项罪名成立,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入狱8个月,缓刑2年。
星岛日报网报道,麦齐光离开法庭时表示,多谢同事及朋友的支持。他说,在审讯最后阶段,非常多谢同事、朋友、港大校长和副校长、有关部门、亲戚,甚至是邻居的支持,虽然不能向他们逐个感谢,但心底里有无尽感激,因为他们对其的信任和了解,给予他很大力量面对这件事。
麦齐光特别感谢前公务员事务局长王永平在庭上对租金津贴制度的讲解,只可惜法官不接纳有关讲法。
麦齐光又说,今日的判决,是一个阶段的完结。至于会否提出上诉,他指出,法庭给予28日让他们考虑,他会与曾景文商讨下一步行动。对于事件令曾景文及家人受到牵连,他感到不安乐,强调与曾景文会是一世的好朋友。
他又说,希望公众能给予时间他休息,考虑下一个阶段可以做甚么。
而曾景文离开法院时,亦多谢家人、亲友及同事支持,但未有就判刑作出回应。
(联合早报网编辑:沈茂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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