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

联合早报: 日本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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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案
Oct 21st 2013, 09:05

(联合早报网讯)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在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10月17日分别通过了《特定秘密保护法案》,针对泄漏国家机密的公务人员加强惩处。根据公明党的要求,政府加上了考虑"知情权"、"采访自由"的条款,新闻报道部门的采访活动只要不是"非法及违规"就不会受到处罚。适用该法的"特定秘密"的范围及"非法"采访的界定仍比较含糊,给人留下了信息管制的担忧。

日本政府将在10月25日经内阁会议决定后将该法案提交给国会,力争获得通过。该法案按照(1)防卫;(2)外交;(3)间谍活动;(4)恐怖活动等4个领域,把一旦泄漏将对安全保障造成显著影响的情报作为特定秘密,由外相和防卫相等人预先加以指定。

可接触特定秘密的人员除内阁成员、副大臣、政务官外,还包括资格审查合格的公务人员和民间人士。如果泄漏了特定秘密,将处以和美国一样的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通过引诱公务人员等获得情报也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10月17日得到认可的最终方案追加了"必须充分考虑帮助保障国民知情权的报道及采访自由"等语句。考虑了可能侵害宪法保障的"知情权"这一批评意见。

另外还加上了"采访行为只要不是违反法令或明显非法方式就是正当的业务行为"这一条款。日本政府方面认为"提供情报的一方受到惩罚,获取情报的一方却逍遥法外,这样不太合理",表示难以接受,但还是采纳了公明党提出的避免采访者受到打压、妨碍国民知情权的意见。

另外还追加规定,指定为特定秘密为5年有效期,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间超过30年的话,需要内阁批准。这是为了防止各中央部门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并写入了设置有识之士会议来核查特定秘密的指定标准是否妥当。

(联合早报网编辑:明永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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