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关于地下空间的拥有权,我国律政部接下来将与相关领域进行商讨,然后制定一套合理可行的法律框架。
联合早报高健康,国家发展部长许文远本月初透露,政府正在探讨制定一个可与地面发展相辅相成的地下发展总规划蓝图,并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探讨如何进一步拓展地下用途,包括开创地下交通枢纽、人行道、脚踏车道、水电厂、储存和研究设施、工业用途、购物场所和其他公共空间等。
律政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今天在国会指出,现有法律允许地面土地的拥有者同时拥有一定深度的地下空间,以充分享用属于他的地产,不过国家发展部目标是重要的,律政部将与整个相关领域共同商讨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并在这背景下,考虑其他国家的经验,以制定最合理的策略。
她说:"例如一些国家允许地面土地的拥有者拥有一定深度的地下空间作为个人之用,而更深的地下空间则用来发展地下工程。我们将征询利益相关者,从而制定一个可行的框架以便让相关机构去实现为国人提供更多居住、工作与休闲空间的目标。"
(联合早报网编辑:苏亚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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