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央社消息,中共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因受贿、贪污与滥用职权遭判无期徒刑,大陆法律界人士认为,薄熙来很可能选择上诉,但二审减轻刑罚的可能性很小。
薄熙来今天上午在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济南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天起10天内,透过济南中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通社引述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毛立新指出,从一审的表现来看,尤其是薄熙来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他应该会选择上诉;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也说,根据薄熙来对指控的否定态度和他的个性,他很有可能提出上诉。
但毛立新认为,如果薄熙来选择上诉,「确实没有任何从轻判罚的情节,除非是事实认定有变化,减轻判罚已经没有什麽空间了」。
报导也引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未来还要看薄熙来提出怎样的上诉理由,若他提出量刑疑议,法院就要考虑犯罪事实的严重性、犯罪后的表现作出最后判断。
阮齐林说,若薄熙来对犯罪事实提出上诉,焦点就回到检方的证据是否充足、形成证据链,「法院是否改变一审判决,要看薄熙来是否能提出新的辩护观点」。
(联合早报网编辑:沈茂华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